2008/12/10

又不是在偷撈金魚

縱容駭客攻台 拒助我方查緝


把被竊資料撈回來?這又不是在撈金魚,哪有那麼簡單就把資料撈回來啊?東西到手之後當然是要盡快往後轉送出去,沒看過間諜片也該聽說過扒手的手法吧?哪有這麼笨的小偷把偷來的東西留在手邊讓人當現行犯抓啊,蠢。

log 記錄也是要花錢買硬碟來存放的,堂堂交通部電信總局又沒出錢贊助資料儲存設備,還要小規模業者配合?這根本就是吃米不知道米價,強人所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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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教育局搞校務行政電腦化的時候,都比交通部有誠意太多了,設備還不用各學校自行出錢採購,直接是委辦廠商送貨過來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