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5

憑空冒出來的「30分鐘」?

今天看到了東森新聞報一則叫「 iPod讓人耳聾? 美澳研究示警 英樂手籲用耳機小心 」的新聞,其中有一段讓我很訝異:
西北大學的研究建議……每天使用耳塞式耳機的時間也不要超過30分鐘,以免聽力受害。
的確耳塞式耳機對聽力很容易造成影響,所以我自己幾乎不用,可是真的有到超過 30 分鐘就會受傷的這種程度嗎?

我花了一些時間,找到了這個所謂「西北大學的研究」出處,其實是在 2005/12/14 的一段訪問:Dean Garstecki on "Possible Perils of mp3 Player Headphones"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Newsfeed) ,這段報導也有提供 MP3 可以下載聆聽。在這則原始的報導中,西北大學教授聽力師 Dean Garstecki 說的其實是「……限制每天的耳塞式耳機使用量在大約一個小時或一個多小時左右…… (Limit the amount of time it's used each day to approximately an hour--maybe a little more...) 」絕非上述東森新聞所說的半小時。

在找這份資料的過程中,可以發現眾多報導其實都是互相抄來抄去、引用來引用去的,而較早報導這個消息的似乎是 InformationWeek 的一篇 "Eh? iPod Earbuds Can Cause Hearing Loss" ,這篇報導裏已經把「每天限制在一個多小時以內」寫成「每天不可超過一小時 (... no more than an hour a day)」,已然稍微扭曲原意了,祇不過這則報導翻譯成中文之後,又變本加厲,而非原貌。

最後順帶一提, iLounge 有一篇 "Listen Safely: Your Ears and Your iPod" 的文章,提供了不少相關的資訊,有在使用耳塞式耳機的朋友們不妨一讀。

註:本文同時有放在 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327.html

1 則留言:

Jedi's Demo Blog 提到...

喂喂~把文內的參考資料看一看再 comment 好嗎? :p